中民医药协字〔2024〕29号各有关单位: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该奖是国家批准设立的重要奖项之一,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和中医药传承与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第五届科技奖申报工作,是今年民族医药领域的重大工作和活动,请抓紧时间,积极组织好科技奖推荐、申报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药品的新政策、新规定,药品说明书安全信息项,特别是注意事项不明的内容必须修订,否则在规定时限后不予再注册。同时,国家要求必须加强对药品进行临床综合评价与价值评估,方可推荐入临床基本用药目录。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作为国家民委主管的国家一级行业协会,有责任、有资质、有能力会同中国中医科学院等有关管机构为各有关药企开展以上两项技术服务工作。协会愿与各有关单位携手合作,助力发展。请与协会联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关于2024年科技奖申报(一)申报范围详见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中民医药协字〔2023〕111号文件《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函》(以下简称科技奖申报函)第一项。(二)申报条件符合科技奖申报范围的个人、单位均可申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详见(以下简称科技奖申报函)第二项。(三)申报材料要求1、科技奖申报推荐书要以WORD和PDF(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两种文档形式,同时发送至协会邮箱:zgmzyyxh@sina.com进行注册登记。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截止日期原则上到2024年6月30日前。2、请将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的科技奖纸质版申报书(一式两份)寄: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1号楼B座12层C室(中国民族医药协会),注明“科技奖推荐申报材料”。3、联系人: 王秋娣 18611557260(微信同手机号)联系电话:010-594237604、《2024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WORD版可登录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网站下载。二、关于药品说明书修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1月4日发布(2022年第1号)《己上市中药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修改中药说明书的指导原则,强调中药需要全生命周期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请民族药(中药)企业及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抓紧对已上市药品说明书安全信息项内容修订。三、关于药品临床综合评价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决策部署和加大力度支持少数民族医药发展的精神,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药品使用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部署和《药品临床综合评价管理指南(2021年版 试行)》要求,促进药品回归临床价值,进行临床综合评价与价值评估,推荐临床基本用药。 附件:1、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中民医药协字〔2023〕111号文件《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函》2、2024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3、2024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目摘要;4、2024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5、回避专家申请表;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745-2009标准(民族医药学科专业代码)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2024年3月27日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经2023年10月21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民族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创新,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为了奖励在民族医药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
关于申报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专家资质的有关要求的补充通知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3-03-10
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函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2-07-20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
关于颁发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的通知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1-11-01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与科技进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组织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医大师领衔的专家团队,经对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初评、终评、公示、公告后,现将颁发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要求,今年不组织召开2021年科技奖现场颁奖大会。 二、中国民族
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公告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1-10-22 为推动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与科技进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经院士、国医大师领军组成专家团队初评、终审、公示后,现将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公告。 附件: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1年10月22日 附件: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pdf
关于第四届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审评结果公示的通知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1-09-28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协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8-9月组织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在内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审评,现将审评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请登陆协会网站(http://www.chinaema.org.cn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1-03-03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2、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企业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3、中国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函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0-09-08 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经2016年10月12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二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做好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保证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评审质量,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以下称奖励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授奖等各项活动。第三条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贯彻“尊重劳动、尊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经2016年10月12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二届第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民族医药是我国医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促进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创新,是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重要保障。为了奖励在民族医药科学技术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公民、组织,调动广大民族医药科学技术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国民族医药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 学科专业代码表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代码表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学科专业代码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745-2009标准。*在填写学科代码时,应根据项目的专业属性,选择一个学科专业代码,并尽可能选择到三级学科专业,若没有三级学科专业的,则选择至二级填写代码及其名称。 310 基础医学310.11 医学生物化学310.14 人体解剖学3
民族医药专家的基本情况表附件民族医药专家的基本情况表 姓 名性别出生日期二 寸 照 片民 族委员会职务参加委员会(学术团体)时间年 月技术职称及聘任时间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行政职务从事专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电子信箱毕业院校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学历学位会何种外语 1. 英语 □ 2. 法语 □ 3. 德语 □ 4. 日语 □ 5. 俄语 □ 6. 其他(
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2015-04-15 国科奖字〔2015〕13号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告第78号 经科学技术部批准,《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规定》现予发布施行。2003年7月1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发布的《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行为准则与督查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2008-12-23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令第13号 《关于修改〈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经2008年11月13日科学技术部第27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