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函
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2-07-20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内容、标准,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单位推荐
1、国家民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局)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3、各有关高校和省级以上科、教、研机构承担国家(省级)重大科技(科研)专项(项目),直接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4、中国民族卫生协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医院管理协会等国家资质协会(学会)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民族医药协会(中医药协会或学会)推荐的项目,审核加盖公章后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6、各民族医药(中医药)生产企业、医疗机构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7、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分支机构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该坚持优中选优,择优推荐报送的原则。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同级、同类项目。已获得同级、同类奖励项目的不得重复推荐。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民族医药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我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填写要求
1、推荐项目申请填写《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并将推荐书及其附件(省级以上含省级成果鉴定证书或成果登记证明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书、被引用证明技术资料、公开发表的论文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推荐的民族医药科普项目,还需提交三份参评的民族医药科普论著或作品。医药科普论著或作品是2018年以后公开出版发行三年以上的作品。
2、填写《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双面打印,申报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装定成册,一式三份为原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为了便于评审和归档,装订的《申报推荐书》等材料,采用胶装,不用塑料环封口。
3、填写《项目摘要》,打印一式三份。
4、填写《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打印一式三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5、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打印一式三份。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请将《推荐书》分别以Word和PDF(加盖公章)文档形式发送至协会信箱:zgmzyyxh@sina.com,内容须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一致。
四、申报时间
从通知之日起到2022年12月31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地点
请将申报的《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和《项目摘要》纸质版连同电子光盘(U盘),一起寄送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北京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B座12层C室,邮编:100086。
联系电话: 010-59423760
联系人: 白玉18614261225,王秋娣18611557260
附件:
1、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
2、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目摘要;
3、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745-2009标准(民族医药学科专业代码)。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