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1-03-03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2、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企业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3、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各分支机构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4、其它社团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根据国内疫情情况,“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原定申报时间由2021年3月15日延长到4月30日前报送。
三、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的范围为民族医药(中医药)。
四、申报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奖项目将颁发证书,给予现金奖励。
五、“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文件下载地址: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网站http://www.chinaema.org.cn《科技奖项》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