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6-10 11:36: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经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二届第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撤销以下分支机构: 1、中国民族医药协会食育食养专业委员会; 2、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医疗科技合作发展专业委员会; 3、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医馆工作委员会; 4、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健康科普分会;
关于《初乳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5-17 08:24:28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 由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归口管理,湖南营养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初乳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2年06月17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10-82168349
关于2022年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发布时间:2022-03-18 09:57:57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核及研究,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初乳益生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电话:010-82168349 电子邮箱:office@chinaem
关于征集2022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1-12 09:35:53 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我国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加快民族医药标准建设,我会决定征集2022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项目相应能力并具有项目经费保障的企事业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11-01 16:59:00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与科技进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组织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医大师领衔的专家团队,经对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初评、终评、公示、公告后,现将颁发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要求,今年不组织召开2021年科技奖现场颁奖大会。 二、中国民族医药协
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公告发布时间:2021-10-22 14:53:21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与科技进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经院士、国医大师领军组成专家团队初评、终审、公示后,现将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公告。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1年10月22日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pdf
关于第四届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审评结果公示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09-28 17:05:20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协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8-9月组织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在内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审评,现将审评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请登陆协会网站(http://www.chinaema.org.cn/)实名
关于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03-23 11:23:15 各分支机构、会员及相关单位: 近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请各分支机构、会员及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发布时间:2021-03-03 16:06:38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2、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企业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3、中国民族医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2020-12-16 15:17:44 各有关高校、院所: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科学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
关于缴纳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0-12-03 15:12:03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函发布时间:2020-09-08 13:27:04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
关于对违规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发布时间:2020-08-17 08:51:56 协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精神,切实规范我会收费行为,杜绝违法违规收费,确保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对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于存在违法违规收费的,要立即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关于收费目录的公示发布时间:2020-07-15 10:22: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对本单位的收费目录进行公示如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