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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撤销分支机构的通知
2023-08-21

发布时间:2022-06-10 11:36: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经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二届第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撤销以下分支机构:  1、中国民族医药协会食育食养专业委员会;  2、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医疗科技合作发展专业委员会;  3、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医馆工作委员会;  4、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健康科普分会;  

关于《初乳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
2023-08-21

发布时间:2022-05-17 08:24:28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  由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归口管理,湖南营养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初乳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2年06月17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10-82168349

关于2022年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2023-08-21

发布时间:2022-03-18 09:57:57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核及研究,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初乳益生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电话:010-82168349   电子邮箱:office@chinaem

关于征集2022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2023-08-21

发布时间:2022-01-12 09:35:53   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为推动我国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加快民族医药标准建设,我会决定征集2022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项目相应能力并具有项目经费保障的企事业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2023-08-21

关于颁发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3-08-21

发布时间:2021-11-01 16:59:00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与科技进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组织由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和国医大师领衔的专家团队,经对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初评、终评、公示、公告后,现将颁发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有关部门疫情防控要求,今年不组织召开2021年科技奖现场颁奖大会。  二、中国民族医药协

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公告
2023-08-21

发布时间:2021-10-22 14:53:21 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民族医药事业传承发展与科技进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经院士、国医大师领军组成专家团队初评、终审、公示后,现将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公告。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1年10月22日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名单.pdf

关于第四届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审评结果公示的通知
2023-08-18

发布时间:2021-09-28 17:05:20  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协会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于8-9月组织由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在内的中医药、民族医药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了审评,现将审评结果予以公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结果有异议,请登陆协会网站(http://www.chinaema.org.cn/)实名

关于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的通知
2023-08-18

发布时间:2021-03-23 11:23:15   各分支机构、会员及相关单位:  近日,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请各分支机构、会员及相关单位认真学习贯彻落实。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得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使用等便利;不得为非法社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3-08-18

发布时间:2021-03-03 16:06:38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2、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企业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3、中国民族医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2023-08-18

2020-12-16 15:17:44 各有关高校、院所: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科学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

关于缴纳2020年度会费的通知
2023-08-18

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发布时间:2020-12-03 15:12:03

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函
2023-08-16

发布时间:2020-09-08 13:27:04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

关于对违规收费行为自查自纠的通知
2023-08-16

发布时间:2020-08-17 08:51:56   协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精神,切实规范我会收费行为,杜绝违法违规收费,确保协会健康有序发展,经协会研究决定对收费情况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于存在违法违规收费的,要立即取消并限期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依据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关于收费目录的公示
2023-08-16

发布时间:2020-07-15 10:22:22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要求,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对本单位的收费目录进行公示如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