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0月21日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三届第二次理事会会议决议,现通知如下:一、根据工作需要,中国民族医药协会成立以下分支机构:1、中国民族医药协会肿瘤学分会2、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分级诊疗与健康促进工作委员会3、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健康饮水专业委员会4、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男科专业委员会5、中国民族医药协会药材流通分会6、中国民族医药协会药食同源专业委员会7、中国民族医药协会藏医药分会8
关于开展“2024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中民医药协字〔2023〕111号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以下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为做好“2024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
关于《零碳医药健康园区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 由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归口管理,泰州市标准化院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零碳医药健康园区评价指南》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3年12月28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胡老师 13911645338 010-82168349 邮
关于《饮用天然低氘水》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 由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归口管理,中度量衡(北京)计量检测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饮用天然低氘水》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3年12月17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胡老师 13911645338 010-82168349
(征求意见稿)协会团体标准《银质针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指南》编制说明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银质针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指南》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任务来源银质针疗法已在我国大部分医院开展应用,团队成员牵头制定了广西省地方标准《银质针治疗技术操作规范》(DB45T2137),在此基础上制定《银质针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指南》,将更好地发挥银质针疗法在各级各类医院的规范的开展应用。推动建立符合银质针人才培养模式和使用评价机制、推动银质针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更好地
(征求意见稿)协会团体标准《银质针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指南》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银质针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内容见附件:2.1(征求意见稿)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银质针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指南》.pdf
团体标准《银质针门诊建设指南》 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银质针门诊建设指南》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一、任务来源银质针疗法已在我国大部分医院开展应用,因其具有操作方便、疗程短、副作用小、疗效显著等优势逐渐被广泛应用于临床。团队成员牵头制定了广西省地方标准《银质针治疗技术操作规范》(DB45T2137),在此基础上制定《银质针门诊建设指南》,将更好地发挥银质针疗法在各级各类医院的规范的开展应用。同时银质针门诊建设单元为后期以软组织
(征求意见稿)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银质针门诊建设指南》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银质针门诊建设指南》(征求意见稿)内容见附件:1.1(征求意见稿)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银质针门诊建设指南》.pdf
关于《银质针门诊建设指南》《银质针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指南》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由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归口管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医医院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银质针门诊建设指南》《银质针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指南》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3年11月17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联系人:胡老师 13911645338 010-82168349
关于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中民医药协字〔2023〕83 号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核及研究,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银质针门诊建设指南》《银质针技术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指南》《体质健康管理操作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5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人:胡老
关于2023年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 由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归口管理,贵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耳穴门诊建设指南》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3年10月5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联系人:胡老师 13911645338 010-82168349邮箱:8194126@qq.
2023年科学技术奖评审结果公示来源: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关于《视力健康咨询师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公示发布时间:2023-04-07 11:09:18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团体标准《视力健康咨询师评价规范》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4月8日-14日)将意见反馈至协会。 联系电话:010-57457937 电子邮箱:office@chinaema.org.cn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
关于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协会软组织疼痛分会成立大会及学术年会”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