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2-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团体标准《李氏钩针技术操作规范》通过审查,现予以公示。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标准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月16日-22日)将意见反馈至协会。 联系电话:010-57457937 电子邮箱:office@chinaema.org.cn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3年2月15日
关于对“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材料要求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2-14
关于征集2023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发布时间:2023-02-07 10:41:21 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和《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为推动我国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加快民族医药标准建设,我会决定征集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项目相应能力并具有项目经费保障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项目:法律规定可以
关于《耳穴门诊建设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发布时间:2023-02-02 13:54:16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核及研究,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耳穴门诊建设指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电话:010-82168349 电子邮箱:office@chinaema
关于对《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函发布时间:2022-12-30附件:中药品种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docx
关于“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时间延期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12-20 22:05:11
《睡眠健康咨询师评价规范》团体标准参编单位邀请函发布时间:2022-11-03 13:59:48 各有关单位: 目前《睡眠健康咨询师评价规范》团体标准的立项工作已正式启动,为切实做好团体标准立项、编制等相关工作,提高标准编制宣贯工作的开放性、公正性、透明性,提升标准的引领性、实用性和影响力,现对外征集标准参编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请标准参编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业内相关企业,重视标准化工作,有高度的责任心; 2.从事标准
关于召开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三次会员代表大会暨第三届理事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10-31 附件腾讯会议系统安装及使用说明(换届投票系统用户使用指南).pdf
关于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延期召开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10-14 09:19:16 各位单位会员、个人会员代表: 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原定于10月15日召开的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延期召开,时间另行通知。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2年10月14日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关于《李氏钩针技术操作规范》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发布时间:2022-09-05 10:14:02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核及研究,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李氏钩针技术操作规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9月5日至2022年9月11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电话:010-82168349 电子邮箱:office@china
关于推荐第三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7-21 08:07:42 各分支机构及有关单位: 我会拟于近期召开第三届会员代表大会并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和《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章程》,现开展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理事会理事候选人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3、能积极主动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4、能按时足
关于开展“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函发布时间:2022-07-20 09:54:51 各有关单位: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3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
关于撤销分支机构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6-10 11:36: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全国性社会团体、国际性社会团体分支(代表)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经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二届第七次理事会审议通过,撤销以下分支机构: 1、中国民族医药协会食育食养专业委员会; 2、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医疗科技合作发展专业委员会; 3、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医馆工作委员会; 4、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健康科普分会;
关于《初乳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征求意见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05-17 08:24:28 各有关单位及相关专家: 由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归口管理,湖南营养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相关单位共同起草的《初乳益生菌食品》团体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反馈,请填写《团体标准意见反馈表》,并于2022年06月17日之前以邮件方式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回复意见的按无异议处理。 联系人:胡老师 电话:010-82168349
关于2022年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发布时间:2022-03-18 09:57:57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核及研究,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初乳益生菌》。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电话:010-82168349 电子邮箱:office@chinae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