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耳穴门诊建设指南》团体标准立项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3-02-02 13:54:16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核及研究,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耳穴门诊建设指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电话:010-82168349
电子邮箱:office@chinaema.org.cn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3年2月2日
发布时间:2023-02-02 13:54:16
各会员及相关单位:
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协会标准工作委员会审核及研究,拟批准立项编制团体标准《耳穴门诊建设指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2日至2023年2月9日。公示期间,如对拟立项标准有异议,请实名以书面形式向我会反映。
联系电话:010-82168349
电子邮箱:office@chinaema.org.cn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3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