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项目的通知
中民医药协字〔2024〕4 号
各分支机构、有关单位:
根据《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国标委(2019)1号)和《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为推动我国民族医药传承发展,加快民族医药标准建设,我会决定征集2024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要求
(一)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成项目相应能力并具有项目经费保障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请项目:法律规定可以制定团体标准并有利于促进民族医药规范发展的项目。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团体标准制定、修订项目立项申请书(见《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附表1);
(二) 标准草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项目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参编单位(参加制定、修订标准的单位)同意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胡老师 13911645338(微信同号)
白老师 18614261225(微信同号)
联系电话:010-82168349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北京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B座12层C室
附件: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