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发布时间:2021-03-03 16:06:38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推荐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要求

  1、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医疗、科研、教学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2、各级民族医药(中医药)企业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3、中国民族医药协会各分支机构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4、其它社团组织以及企事业单位推荐的项目,由本单位审查并加盖公章后报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二、申报时间

  根据国内疫情情况,“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原定申报时间由2021年3月15日延长到4月30日前报送。

  三、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推荐的范围为民族医药(中医药)。

  四、申报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不收取任何费用,获奖项目将颁发证书,给予现金奖励。

  五、“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申报文件下载地址: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网站http://www.chinaema.org.cn《科技奖项》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