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 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

栏目: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18

2020-12-16 15:17:44 

各有关高校、院所:

  经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国科奖字〔2011〕59号)文件批准,中国民族医药协会于2011年设立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简称中国民族医药科技奖),旨在奖励我国民族医药传承与创新、科学教育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协会将从年度奖项项目中择优向上级部门推荐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

  为做好“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的评选内容、标准,按照《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

  二、申报要求

  (一)单位推荐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医药协会(学会)推荐的项目,审核后报送我会。

  2、国家民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有关部、委、局直属单位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我会。

  3、中国药学会、中国中药协会、中国民族医药学会、中国中西医结合学会等国家一级资质协会(学会)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我会。

  4、各有关高校和省级以上科研机构的项目,直接报送我会。

  申报单位和个人应该坚持优中选优,择优推荐报送的原则。推荐项目不得同时推荐同级、同类项目。已获得同级、同类奖励项目的不得重复推荐。

  (二)专家推荐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医大师、民族医药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推荐的项目,直接报送我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纸质版材料填写要求

  1、推荐项目申请填写《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证书》,并将推荐证书及其附件(省级以上含省级成果鉴定证书或成果登记证明书、专利证书、查新报告书、被引用证明技术资料、发表的论文等)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推荐的民族医药科普项目,还需提交三份参评的民族医药科普论著或作品。医药科普论著或作品是2016年以后公开出版发行二年以上的作品。

  2、填写《项目摘要》,打印一式三份。

  3、申报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双面打印或复印,申报推荐书表格及附件材料装定成册,一式三份。为了便于评审和归档,装订的《申报推荐书》等材料,采用胶装,不用塑料环封口。

  4、《申报推荐书》三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5、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族医药协会(学会),各有关单位填写《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一式三份,并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二)电子版材料要求

  请以Word文档形式编辑后发送至协会信箱:zgmzyyxh@sina.com,内容须与提交的纸质版材料一致。

  四、申报时间

  从通知之日起到3月15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五、申报地点

  请将申报的《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证书》和《项目摘要》纸质版连同电子光盘,一起寄送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技奖励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48号北京科技会展中心1号楼B座甲3层G室,邮编:100086。

  联系电话:010-59423760


  联系人:王秋娣18611557260,孙亚丽13501376202




  附件:

    1、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推荐证书;

  2、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项目摘要;

  3、2021年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同级、同类奖励项目汇总表;

  4、回避专家申请表;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3745-2009标准(民族医药学科专业代码)。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

                                                                                         2020年12月14日


2020-138号文(关于开展2021年科技奖申报、推荐工作的补充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