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忠兴同志在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二次会员(理事)大会上的讲话
凝聚共识齐心协力
迎接民族医药发展的春天
各位会员(理事):
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第二次会员(理事)大会,经过与会同志们的共同努力完成了预定的各项任务。我代表新当选的常务理事,对会员(理事)们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借此机会我就协会的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当前民族医药发展面临的形势
我们国家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全国共有56个民族,其中有55个少数民族。民族医药是少数民族传统医药的统称。改革开放以来,民族医药发展开辟了一个广阔的天地。民族医药已从大山深处、雪域高原、辽阔草原走入市场,并跨出国门走向世界;民族医药已从为本民族的健康服务走向了为各族人民乃至为全人类健康服务的征程。这是民族医药发展历史性的变化,也是民族医药发展的必然趋势。
国家民委联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先后召开过三次全国民族医药工作会议,共同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工作的意见》、《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对民族医药人才培养、机构建设、基础理论和文献研究、医药产业发展、药用资源保护和服务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划。
据有关部门统计,“十二五”期间,全国民族医医院达到251所,比2010年增长了26.77%;床位达22643张,比2010年增长了91.7%;年总诊疗人次为792.6万人,比2010年度增长了43.1%,出院人次48.6万人,比2010年度增长了100%。少数民族医疗卫生人才培养成果突出,部分高校已拥有民族医药博士、硕士学位授予点;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苗族、彝族等5种民族医药列入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目录》。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傣族、壮族、朝鲜族和哈萨克族7个少数民族的民族医药已纳入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已有20,044人取得民族医医师资格。2名藏医药专家、2名蒙医药专家、1名维医药专家,被授予“国医大师”荣誉称号。为藏、蒙古、回、壮4个民族医药学术流派建立了全国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基层民族医药骨干人才培训得到加强。2013年有1,500名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壮族、朝鲜族等民族医药乡村医生接受了培训,培养了518名县级民族医临床技术骨干。民族药生产企业在国家民贸民品优惠政策的支持下,成为当地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其中,16家民族药生产企业成为国家民委实施的“千家培育百家壮大”工程的百强企业。这些成就,为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当前,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呈现出四大特点。
(一)党和国家对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高度重视。发展民族医药事业,先后写入党的十八大报告、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政府工作报告、编入国家“十三五”规划中。写入国务院颁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5——2020)》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中药材保护和发展规划(2015——2020年)》中。2015年在《国内动态清样》(1798期)中,刊登了《藏医药独特优势明显,作用发挥尚待开掘》一文,得到了中央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俞正声、刘延东、孙春兰等领导同志在此文上作出批示,要求对藏医药等民族医药的发展予以重视和支持。为此,国家民委致函中国民医药协会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同志批示精神,促进民族医药发展。
(二)国家支持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明晰有力。国务院颁发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强调,促进民族医药发展。将民族医药发展纳入民族地区和民族自治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民族医医疗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民族自治地方举办民族医医院,鼓励民族地区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设立民族医药科,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族医院和诊所。加强民族医药传承保护、理论研究和文献的抢救与整理。推进民族药标准建设,提高民族药质量,加大开发推广力度,促进民族药产业发展。这对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三)民族医药发展符合五大理念。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五大发展理念,而民族医药的发展是民族地区可以培育发展的绿色支柱产业,其产业链可以带动从农民种养殖业、科研生产、物流贸易等发展,有中国自己的知识产权,有利于民族地区群众共享发展成果,有利于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协调发展,可以说,民族医药产业正是“创新、协调、绿色、开发、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与践行。
(四)民族医药发展的潜力巨大。一是民族药的资源丰富。据第三次中药普查显示,全国中药资源12000多种,其中民族药有4000多种,占全国中药资源的30%。全国55个少数民族,有近80%的民族有民族药,有独立民族医药体系的约占三分之一。国家规定的名贵药材,大部分分布在民族地区。二是民族医药发展的路子对头。以藏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傣族、彝族、苗族、瑶族等为代表的民族药走医药结合的路子,“以医带药,以药促医”的发展局面基本形成。民族药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进一步提高,涌现了百灵、金诃、久美、蒙王、生物谷等一批知名药企,从而带动了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三是民族医药独特的疗法和疗效受到到民众的欢迎。民族医学是祖国医学宝库中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在各族人民与疾病的斗争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医疗技法。如藏医的《藏药浴》,蒙医的《酸马奶疗法》,维吾尔医的《埋沙疗法》,哈萨克医的《布拉吾疗法》、彝族的《三吹疗法》、壮医的《耳诊》、瑶医的《滚蛋疗法》,傣医的《拨朗多:锤敲疗法》,苗族的《嗅诊》,羌族的《热气疗法》等等。当然,这不是民族医的全部,只是民族医独具特色的一个缩影。多年来,民族医药在治疗高原病、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的疾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白癜风、红斑狼疮、糖尿病、肝病、肿瘤等疑难疾病方面都有深入的探讨和独特的治疗方法。可以这样说,民族医药从养生保健到治疗常见病、从治疗多发病到治疗疑难疾病,疗效都是明显的。大众逐渐接受民族医药的有效作用,资本市场开始重视挖掘民族医药的投资价值,成为新的投资“蓝海”。
但是也应当看到,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民族医药管理体制不顺畅。由于条块分割的管理模式,也就不可避免地形成各部门从各自管理职能出发,制定管理政策规则,平衡协调难度相当大。二是民族医药基础科研和创新能力较弱。民族医药人才匮乏,人才队伍建设难度大,发展空间受到挤压。三是民族医药的挖掘、整理和传承达不到时代的要求。知识产权流失严重。四是各民族医药产业化发展不平衡。整体互补性优势欠缺,同时产业组织体系不合理,尚未形成全面系统合理的产业链。五是民族药药材基地建设滞后。野生药物资源遭到严重破坏,影响了产业化发展。六是民族医药发展融资难融资贵。融资问题一直是一个困扰着民族医药发展的难题。
今年3月29日,在协会第一届常务理事(扩大)会议上,与会同志对民族医药发展提出了许多意见和建议。有些意见和建议,涉及到民族医药发展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诸如,民族医药领导体制问题、发展空间问题、发展规划问题、特色与优势问题、标准化问题、人才问题、知识产权问题、投融资渠道问题、产业化发展问题、与市场对接问题、走向世界问题等等。这些问题,关系到民族医药发展的活力甚至是生命力的问题。协会将围绕着这些问题,开展课题研究、举办主题论坛、组织交流合作、邀请专家指导,肩负起推动民族医药发展的重任。
二、关于民族医药协会工作的原则与着力点
(一)把握民族医药工作的原则。
坚持宗旨,做好服务。这次协会章程修改,把“两个共同”、“三个服务”作为协会的宗旨。“两个共同”是指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是民族工作的主题。“两个共同”要成为民族医药协会工作的方针。在民族医药的事业中,特色优势和丰富的资源都体现在各个民族之中。发展民族医药事业,应是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在“两个共同“方针指导下,做好为各族人民的健康事业服务,为推动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会员单位事业发展服务。
坚持创新,注入动力。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已成为发展的势头在全国兴起。要强化创新意识,形成创新思维,重视创新的引领作用。把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应用到民族医药领域,为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注入强大的动力。
坚持务实,力求实效。协会制定的《民族医药发展“十三五”工作规划纲要》,分析了民族医药发展的现状与环境,提出了“十三五”期间,民族医药发展的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重点专项,明确了具体举措。我们根据会员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规划做进一步的修改和补充。《规划》实施后,协会要发扬求真务实的作风,一项一项的抓落实,力求实效。
坚持自律,强化诚信。民政部联合八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进行业协会商会诚信自律建设工作的意见》。《意见》中,建立了“异常名录”和“黑名单”管理制度。同时,加强了社会监督。媒体、公众、投诉、举报、处罚、取缔并举。无论是协会本身还是协会会员、会员单位,无论是专家委员会、专业委员会还是学会分会,都要强化诚信,做到遵纪守法,严格自律。
(二)抓住推动民族医药发展的着力点
一是以完善民族医药政策为主线,深入开展调查研究。2007年12 月,国家民委曾联合11 个部委发布了《关于切实加强民族医药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年11月,又联合有关部门制定了《全国民族医药近期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这两个文件为民族医药的发展从政策保障、重点工作实施的角度提供了有益尝试。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地出现。因此,协会要组织力量围绕着完善民族医药政策这条主线,深入到民族地区,深入到药企、民族医医院,民族医药研究机构,开展调查研究,着重提出促进民族医药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是以名医名药为核心,协助打造民族医药品牌。“知名民族医、知名民族药”是民族医药的核心。在民族医药整体处于“弱势”地位的背景下,协会积极配合企业、医院,打造“名医、名品”的品牌,带动“知名民族诊疗技术、知名民族药企”品牌的推广,进而带动整个民族医药事业的发展。
三是以民族医药养生防病为引领,协助开辟养生保健的业务。现代社会生活好了,健康少了,人们越来越注重养生保健。协会要为民族医药发挥在预防、养生、保健、康复中的作用做好服务工作。降低医疗成本,满足人民群众的养生、保健的需求。
四是以民族文化事业单位为宣传阵地,扩大民族医药的影响。国家民委所属的文化事业单位,是宣传民族医药的重要阵地。要充分利用民族文化宫的优势,利用民族出版社、民族画报社、中国民族、中国民族报,大力宣传民族医药。推出各民族优势医学技术和医疗方法,造福于百姓。
(三)瞄准促进民族医药发展的关节点。
一是突出特色,向整合要实力。民族医药独具特色,从药材产地、制药配方到医药效果,都与众不同。民族医药要增强实力,就要走特色整合之路。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全国医药行业正处在产业重构和企业转型的重要时期。国内药企正在通过自己的创新逐步实现原有的机会型市场向产品创新型市场大转变。同时,产业大整合大并购的思考与实践不断深入。十年前,就有专家建议,民族医药要走强强联合之路,联手打造民族医药产业航母。协会要为民族医药走特色整合之路做好服务工作。
二是传承工艺,向核心技术要竞争力。在世界医药大海中,在中华医药宝库中,民族医药何以立得住?靠的是民族药的核心技术。民族药从药材采集到加工炮制,从制药流程到制剂工艺,体现了最具代表性的民族药配方、技术参数、特色生产工具、炮制方法和制剂工艺。这就是民族药的核心技术。近年来,许多民族医药企业,都在民间验方的基础上开发了新药。但是,都没有离开传统生产工艺和技术。民族药的竞争力就在这里。协会要积极参与有关部门开展的民族医药传统生产工艺和技术保护与传承。
三、关于民族医药协会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
摆在协会面前的工作任务繁重而艰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协会重点抓以下工作。
(一)启动2016年“科技奖”申报与审评工作
协会换届之后,首先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登记证书》法人变更手续;同时,着手修订《中国民族医药协会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制定工作方案,起草配套的法规文件;听取有关医药主管部门、民族(医药)大学、民族医药科研机构、民族医药企业、地方民族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二)建立民族医药专家委员会
广泛吸收涉及民族医药工作的各方面专家,组成综合性的专家委员会。按照民族医药的类别,建立民族医药专业委员会,成熟一个建立一个。为做好国家重大民族医药专项、民族医药评审、民族医药科研课题、民族医药《国家医疗保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等遴选工作把脉与决策。同时,建立民族医药专家库,做好民族医药专业人才的技术储备。
(三)协助国家有关部门健全民族医药法律体系
积极配合国家医药卫生主管部门推动出台《执业医师法》(民族药)、《药品管理法》(民族药)、《民族医疗机构管理条列》、《中药品种(民族药)保护条列》、《中药审批办法管理》(民族药),民族药传统知识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等领域相关法律规定。
(四)加强对民族医药抢救、发掘和整理
组织开展对民族医药具有特色的医技医法、习惯用药、秘方验方、养生保健方法等文献的抢救和发掘整理;组织开展民族医药特殊炮制技术和传统制剂技术研究。阐释炮制原理,开展传统制药工艺的评价研究。鼓励民族药生产企业、研究机构开展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辅料的应用与开发。
(五)为政府和会员提供服务
协助民族医药主管部门推进《中国民族药品种》的调研、编辑、出版工作;协助民族医药主管部门完成国家“十三五”期间民族药生产企业定点工作;为民族药品种进入《国家社保目录》、《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做好推荐工作。深入开展调研,认真反映民族地区对民族医药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六)积极开展民族医药的国际交流活动
继续协办今年七月份,在成都召开的“中医药现代国际科技大会”,并承办中国民族医药发展与创新分会;筹备参加明年商务部在瑞士举办的中医药国际展会;积极参加濒危动植物保护的国际会议。
换届之后的协会工作,头绪多、任务重。我们列出这几项工作,先作为重点工作安排。待《民族医药发展“十三五”工作规划纲要》实施后,协会将按照《规划》的部署,一项一项的落实。
为加强对协会的领导和管理,协会换届后建立党组织。协会要把坚持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重要的使命和政治责任。协会要建立和完善内设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
各位会员(理事):
民族医药工作,有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有国家民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大力支持,有会员的广泛性、积极性,有协会职能的拓展,民族医药协会,一定能够更好地为各族人民的健康事业服务,为推动民族医药事业发展服务,为会员单位事业发展服务。
让我们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民族医药事业为主体,凝聚共识,齐心协力,共同迎来民族医药发展的春天!